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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7b1小说网 > 其他小说 > 湾区之王 > 314 穷追猛打
    淡淡的米白色雾气在轻轻翻滚着,隐约地勾勒出独栋别墅的轮廓和起伏山丘的曲线;微弱的橘黄色路灯依旧没有熄灭,柔和的光线穿行于涌动的迷雾之中,描绘出灌木、矮树和车辆的线条。

    侧耳倾听,悠远而空旷的宁静之中,间或可以捕捉到汽车引擎的呼啸声一闪而过,浓郁的夜色缓缓退潮,浅金色的晨曦一点一点地显露出来。似乎只是一个眨眼的瞬间,鸟鸣声就唤醒了晨间的勃勃生机,整座城市都苏醒了过来,街道和房屋在薄雾褪去之后,徐徐勾勒出金色的框架和轮廓,水墨画的诗意和油画的缤纷,水/乳/交融。

    “啪。啪。啪。”

    轻轻的脚步声沉稳有力、条理清晰、节奏明确地在街道之间回响着,一下,接着一下,柔和而轻盈地消融在日出时分的静谧之中,犹如城市的心跳脉搏一般,渐渐变得有力起来。

    陆恪正在进行着晨间跑步。今天是周二,延续恢复性训练的日子,同时还有继续进行的力量训练,另外还有战术手册的学习和比赛录像的观摩,进入常规赛之后,职业运动员的生活其实非常枯燥,所以陆恪完全可以理解,周日晚上酒吧狂欢的畅快和肆意。

    科学研究证明过,同样的一件事,坚持了三十天之后,渐渐就会形成习惯,然后量变就会引发质变,带来真正的本质改变。学习是如此,运动也是如此。

    得到橄榄球巨星系统之后,坚持日常训练任务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,现在对于训练任务,陆恪已经驾轻就熟,身体肌肉渐渐形成了记忆力;比起偷懒放松来说,每一天坚持训练,陆恪反而更加习惯如此节奏。

    在跑步热身过程中,整个大脑彻底放空,不用思考战术,不用思考比赛,也不用思考压力,完全一片空白,全身心地投入跑步之中。对于陆恪来说,这就是一种放松,甚至是一种享受。

    他喜欢晨间时分的旧金山。烛台公园的早晨,海特-阿什伯里区的早晨,教堂区的早晨,还有山丘蜿蜒小道的早晨,静谧之中带着祥和,总是能够让人心平气和下来。就连清冷凛冽的新鲜空气和稀薄温暖的阳光,也都是如此美好。

    “啪啪啪,砰砰砰”,一连串急促而慌乱的脚步声,突然之间,侵袭而来,就好像一个大大的搅拌器,蛮不讲理地开始搅拌起来,于是整个世界开始翻江倒海;猝不及防,街道旁边就冲出来一群人,熙熙攘攘地朝着陆恪蜂拥而至,团团包围,瞬间就打破了陆恪的跑步节奏。

    “每天早晨你都一定要固定训练吗?周一是例外吗?”

    “传闻说,教练组本周有意让艾利克斯-史密斯首发,对此,你有什么看法?”

    “你现在依旧和父母在一起居住,这是个人选择,还是文化使然?”

    “相比起新秀训练营,现在你的训练计划是否做出了改变?”

    “上周比赛失利了之后,你对训练计划是否做出了调整?”

    “本周的比赛,如果丢掉首发位置,你有什么打算吗?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叽叽喳喳的提问,仿佛倾盆暴雨一般,一股脑地砸落下来,劈头盖脸地让人喘不过气来,耳膜之上只剩下一片嗡嗡声在萦绕着,让人联想到挥之不去的绿头苍蝇,烦不胜烦、扰不胜扰;就连山丘之间的清冷和凛冽都悄悄退散,躁动而炙热地打破了晨间的宁静。

    记者,穷追不舍、阴魂不散的记者。

    经历了四周比赛之后,现在的陆恪已经不再是无名小卒了,这位落选新秀身上充满了无数新闻爆点,越来越多记者都将焦点转移到了他的身上,几乎每一个脚步都在创造历史;更何况,华裔四分卫的身份,也许可以成为开发亚洲市场的钥匙,这也引发了各大媒体的关心。

    于是,场外因素开始变得复杂起来,也开始变得涌动起来。

    对于职业球员来说,生活在镁光灯底下,这也是工作的一部分。如何摒除场外因素的影响,全身心地投入职业生涯之中,对于每一位球员来说都是严峻考验,这也是经纪人无比重要的原因;但经纪人终究只是辅助,归根结底,还是取决于球员自己。

    聚光灯之下的浮华和瞩目,让人难以抗拒。现在,陆恪也终于开始切身感受到了万众瞩目的滋味,进入联盟四周之后,所有事情开始变得真实起来。

    记者们毫无预警地从旁边蹿出来,显然在这里已经埋伏了许久,从来不曾遭遇过如此待遇的陆恪,狠狠地吓了一跳,条件反射地朝着外侧回避了开来,但紧接着就陷入了记者的包围圈之中,翻滚的噪音在街区的祥和之中着实格格不入。

    瞬间的爆发力,陆恪双手已经紧握成拳,做好了拳击手的防御手势,并且做好了随时出击的准备;下一刻,意识到来人是记者时,紧绷的神经才稍稍放松了些许,但依旧没有彻底松懈下来,还是有些不知所措,陆恪没有理会他们,而是瞬间加速,将跑步的速度提升、再提升。

    长跑之中的瞬间爆发能力,这对于陆恪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,但对于记者来说,却是一场噩梦,他们还没有来得及反应,然后就看到陆恪突破了包围圈,越跑越快、越跑越远,而且速度还在不断提升,一骑绝尘,留下了一个渐行渐远的背影。

    记者们疯狂地加快脚步追了上去,却根本追不上,眼睁睁地看着陆恪的背影变成一个小黑点,而他们则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,不得不放慢脚步,上气不接下气地站在原地,面面相觑,不知所措,互相交换了一个视线,满眼都是无奈。

    正当陆恪以为,自己已经甩开了记者的时候,耳边就传来了“突突突”的引擎声。

    转过头,然后陆恪就满脸惊愕地看到了一名年轻人骑着一辆女士摩托车,不疾不徐地追了上来,保持匀速的姿态跟在陆恪身边,扬声问到,“之前采访你的队友,他们说,一周七天,你每一天都坚持训练,这是真的吗?包括休息日吗?为什么呢?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陆恪只觉得自己脑袋之上飞过了一群乌鸦,呱呱呱地叫个不停,一股难以言喻的荒谬感油然而生,最后噗嗤一下就笑了出来。不得不说,这位年轻记者的另辟蹊径,着实是让人眼前一亮,确实佩服,“你看过’罗马假日’吗?”

    这是陆恪的回答,那名年轻记者的表情微微愣了愣,不明所以,然后就看到陆恪笑容满面地摇了摇头,再次加速,经过街口之后,一个急转弯,横穿过马路,沿着一条上坡路开始缓缓爬坡。

    见状,年轻人也立刻跟着调转了方向,追了上去;但很快,他就发现,自己和陆恪的距离居然正在一点一点地拉大,好像怎么追都追不上似得,低下头看了看,这才意识到,这条长坡着实陡峭,轻骑摩托车的马力似乎有些不足,爬坡变得无比困难起来,提速就更不要说了。

    于是,他只能望着陆恪的背影,慌乱而着急地呼喊着,“陆恪!等等,陆恪,我就只有两个问题,两个。”

    可惜的是,陆恪的脚步依旧没有停下来,最后消失在坡顶,彻底不见。

    过了一会,其他记者同行终于追了上来,此起彼伏的提问声响了起来,“陆恪呢?”

    年轻人指了指坡顶的方向,一脸无奈。

    摆脱了记者之后,陆恪再次恢复了日常的节奏,有条不紊地绕了一个小圈,还是按照既定路线,朝着家的方向突进,还有两条街就到家的时候,慢慢地降速,调整着呼吸的节奏,同时测定自己的心跳拍数,看看今天的训练成效。

    “陆恪!”

    街边传来了一个呼喊声,吓了陆恪一跳,条件反射地就想要闪躲开来,顺着声音看过去,这才看到了洛根-纽曼那一脸没睡醒的倦怠表情,揉了揉眼睛,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。

    注意到陆恪那惊慌的表情,洛根哧哧地笑了起来,伸了一个懒腰,“你为什么一脸见到鬼的表情?不会一天没见,就不认识我了吧?”

    “你现在这模样确实像是鬼魂。”陆恪无语地吐槽到,摇了摇头,“你怎么过来了?而且还是这个时间?”

    完成热身运动之后,现在也不过六点出头而已,对于洛根来说,确实是太早了。

    事实上,加入旧金山49人之后,洛根就搬出去了,纽曼家现在就是奥斯汀、蒂芙尼和茱莉亚在一起居住;不过,因为同出一座城市,洛根还是时不时就回来家里,偶尔也在这里留宿。可是,如此时间点,这也太不寻常了。

    洛根又一次打了一个哈欠,完全没有睡醒,“我只是想着……你不是每天都在坚持力量训练吗?我想着,也许我应该加入你的行列。”

    陆恪不由愣了愣,还以为自己听错了,似笑非笑地看着洛根,“你说什么?力量训练?现在?六点?”然后就看到洛根一脸窘迫的表情,这让陆恪更加爽快地大笑了起来,“耶稣基督,洛根-纽曼,你确定吗?今天的太阳还是从东边升起的,我刚刚确认过了。”

    “陆恪!”洛根咬牙切齿,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,“不要让我后悔这个决定,好吗?难道你不知道,今天早起,耗费了我多么大的勇气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