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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7b1小说网 > 网游小说 > 网游之神剑传承 > 第2节
    左都佑性格内向,特别喜欢说话,所以pp上人不多,认识的都不在线。左都佑心里不舒服,而他又非常想和一个人聊聊,告诉他,他时被冤枉的。趁着刚干了瓶啤酒的劲。于是找了个不认识的开始聊了。

    你好

    好 求交往求果聊

    你大爷

    我看了下资料,靠,中年大叔,真恶寒。直接拖黑,npd,真是个发情的季节。

    聊天诉苦的目的宣告破裂,我打开pp音乐播放器,看了看,一个个撕心裂肺唱着我不懂得情歌。又打开了pp视频播放器,听说最近新出了几部大片,一个个都号称特技超越阿凡达,催泪程度可比泰坦尼克号。

    看了会,没啥意思,感觉挺扯,挺蛋疼。

    于是打算玩游戏。

    进了班上经常说的游戏,用了一个多小时升到了10级,来到了主城。

    跑了一圈,主城没有了几个人。

    在摆摊区,看到一个玩家在卖装备,高等级装备100金币一件。

    我暗喜,看着这个叫做清风明月的玩家。npd,原来高等级玩家中也有菜鸟啊,白菜也要两块钱一斤呢。这个清风明月不是二世祖就是棒槌。

    我发了私聊过去,“兄弟,我今天刚玩,你的装备能便宜点吗?”

    好歹也玩了一个小时了,不是菜鸟了,买装备不还价的二世祖行为可不会发生在我身上。最重要的是,我包里也就只有刚才砍兔子,得来的2金。想做二世祖也得有资本不是。

    不一会,对方回来消息:“兄弟,这是满游戏最低价了。”

    我一看有戏,便回到:“小弟今天刚玩,身上金币不多,大哥行个方便吧。”

    “那兄弟能出到多少?”

    我弱弱的回了句:“两金可以吗?这可是我全部的身家了。”

    清风明月顿时吐血两毫升,良久:“兄弟,你宰的也太狠了吧,兄弟我这是小本经营也不容易啊,总得给口饭钱吧。”

    “我知道这刀砍得太狠了,可是小弟身上确实只有这么多金币了。”我看来看自己手上攻击+1的新手长剑,上面沾满了兔子血和兔子毛,刚才杀兔子,杀得太狠了,现在手都有点酸“要不我把这把长剑也给你,就要那把100级的倚天剑。”

    清风明月仔细的想了想,于是回到:“你那长剑太脏,拿给我还得去洗,不划算。这把单手剑就两金币卖给你了,就当是交你这个朋友了。”

    我不禁想起妈妈经常和我说的,十年前有很多奸商都这样做生意,用个次品货,把价开高,充好东西,等着你去还价。按官网的价格,两个金币就是两块钱啊,能买两个烧饼呢,还是猪肉馅的。

    看着清风明月弹开了交易栏,放上了倚天剑,我也狠下心,放上两个金币,不就两个烧饼吗,爷不稀罕,等以后赚够十个金币,我买它十个猪肉烧饼,吃九个,丢一个。

    按下确定

    “叮”系统提示,“你和清风明月交易成功,失去物品两金币,获得物品倚天剑。”

    一阵暗喜,我急忙打开包裹,倚天剑静悄悄的躺在最上方的角落里,散发着青黄色光芒,呵,好一把神兵利器。

    取出倚天剑,神剑“咝咝”的冒着火花,整个剑身雷光环绕,我一看属性,顿时懵了。

    倚天剑(神器)

    攻击:43000-105500

    力量:+4600

    体力:+4540

    智力:+4430

    敏捷:+4190

    附加:50%几率无视防御,并有极大几率打出20倍伤害。增加使用者1000%的物理攻击,并且附带500%的雷电属性伤害,附带雷电麻痹效果

    特技:[雷神附体]

    凹槽数:25

    介绍:上古时期,群魔乱舞,扰乱人间,雷电之神寻的天界异铁,以自身神力为辅,千年雷龙为鼎,聚天地灵气,经七七四十九天锤炼,乃练成的神兵

    追加条件:滴血认主后补可掉落,不可交易

    需要等级:100级

    需要声望:1000000

    靠,这把剑太强大力了,需要满级,属性这么高,还带有雷电伤害,更难得的是这20倍的伤害,这要是运气好,随便捅他一剑,就****了,哈哈,何况连来历也这么nb,拿着这把剑往城内一站,绝对的风度,mm一大把,金币一大把。谁敢不服,我就捅他一剑。当然前提是能装备上这把剑再说,看看我现在的等级,唉,任重而道远啊。

    我小心翼翼的收起这把剑,擦了擦嘴角的口水。“兄弟,你自己的武器应该更好吧。”

    清风明月看来可能是觉得我左生意信誉不错,人品也好,不过也有可能是生意不好,和我说说话能解闷:“还行,一把屠龙刀,攻击比这把倚天剑高点。”清风明月可能怕我心里布平衡,于是继续道:“倚天剑确实也是神兵利器了,至少能排进兵器榜前三。”

    我顿时对这位菜鸟清风明月刮目相看,靠这么给力,这个清风明月绝对是高手,手握两把兵器榜前三的神兵利器,实力绝对是一方诸侯。这样的人怎么会出来卖装备呢?

    清风明月绝对有问题,而且是大问题,不然他不肯能把一件这么好的装备廉价出售的。只是究竟是什么原因呢?

    第三章 这天杀的奸商

    称心的装备已经收到了,可是还有一些东西自己是不明白的。

    一是,清风明月为什么要卖装备,他的目的在哪?二是,清风明月究竟是何来历,为什么有这么多好装备,看他的摊子上,还有那么多满级装备。应该不像是缺这一百金币的主啊。三是,自己打兔子之类的好吧容易升到了10级,自己是第一次玩网游,现在该去哪个地图升级呢。怎不会还去打一级的兔子吧,何况现在杀兔子经验也不多啊。不升上100级,倚天剑就是一根烧火棍,没一点用。不装备上倚天剑,那还怎么去泡mm啊。

    后来,我才知道清风明月的身份,中国游戏联盟cga的超明星成员,天王清风明月,被誉为单挑王,单挑竞技从未一拜,被许多职业玩家视为偶像。曾一度带领国家队横扫各类顶尖赛事,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退出了国家队,改行成了职业玩家,横行各大网络游戏。

    想了很多,脑子痛的很,还是向清风明月打听打听吧,毕竟自己第一次玩,向这些老玩家打听消息是很重要的,这就叫不耻下问。

    “清风大哥,小弟现在十级了,有什么地方适合练级的吗?”

    “十级,就去僵尸林吧,20级的僵尸血少防低经验高,很适合练级的。飞快。”

    僵尸林,我知道了:“大哥你为什么沦落至此卖装备呢,是不是像那些网络小说里说的一样,被帮会追杀,而且家里也发生了大灾难啥的?”

    清风明月爽朗的笑道:“不是,网络游戏和网游小说是有很大区别的,以后你就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“哦,区别?”

    “嗯,主要是网络游戏界做不出那种如小说中的那种游戏。也就是说游戏做不到如现实般的真实。而且现在游戏的输入设备还是键盘,鼠标,并不能做到随心所欲。一般人脑子下达指令到达电脑实施时大概都有0.5秒左右的延时,哪怕你练得在熟练,这个延时也只能缩短,并不能消除。所以现在的游戏也就不能成为人类的第二世界,达到风靡全球的高度。”

    我有点惊讶了,没想到游戏的发展前景还这么遥远,或许有天,真能像清风明月说的,谁又能下结论呢。

    “其实技术核心就是怎么消除这个0.5秒,而今天我收到了内部消息,国内网游巨头公司天羽推出了一款游戏,《穹庐》,完全鄙弃了鼠标键盘的传统输入办法,改用虚拟头盔做输入设备,号称真实度高达90%。”

    我震撼了,还真有这样的游戏,太惊人了吧“那你为什么要把这个消息告诉我呢?”

    “因为你很像我当年的时候,那时我还是一个菜鸟………”清风明月陷入了对往事的追忆中,可是我看着他,好像也没比我大多少啊,说往事感觉怪怪的。

    清风明月一顿,继续道:“这款游戏没有内测,虚拟头盔后天就开始公开出售,第一批,全国只有10000件,第一批人可以看做是内测玩家,而第二批头盔要在三天后,也就是这款游戏正式宣布公测的时候,到时候,全球将同步出售《穹庐》的虚拟头盔,那时,将迎来虚拟游戏的新纪元。”

    我顿时感觉到,npd,这天杀的奸商,他骗了我,到时候谁还玩这个垃圾的游戏啊,不多跑到《穹庐》里去了,我还升个毛100级啊。

    “你现在是打算把装备甩掉,收回点钱,然后入驻新的游戏吧。”

    清风明月,“孺子可教。”

    那表情猥琐的真有水平,简直欠扁。

    清风明月戏法般的摘下自己的屠龙刀,面前的摊位上多了把油晃晃的菜刀,标价120金。正是屠龙宝刀,没想到他连自己的武器也卖,真是奸商,腹黑的奸商。不过这样看起来更和谐了,十个栏里都摆满了装备。

    看了会,不知道为什么,好像没什么人来买他的装备。我也懒得在看了,反正闲着没事,不如去他说的僵尸林看看。

    “你也别玩这个游戏了,和我一样入驻《穹庐》吧,做个职业玩家。”

    我停下脚步:“职业玩家?”

    “嗯,职业玩家,打金币,泡mm还能赚钱。”

    “这个再说吧。”

    “你一定会来的,我说过,你很像我。”

    “再说吧……..”

    我打开地图,找到僵尸林,向城外走去。

    背后传来清风明月的话,“到了穹庐,记得找我,我收你为徒。”

    僵尸林位于主城东门的南边,这里矿产丰富,是挖矿职业的福地,而且林子林长满了不知名的小花,四季如春。玩家众多。当然很多的也有僵尸,僵尸林内遍布着僵尸,从低级的20级青僵尸到50级的僵尸战士、僵尸法师等,据说,僵尸林最深处,还有一只修炼千年的僵尸王,乃是60级的boss。

    来到僵尸林,感觉也没多少人,至少没有论坛说的人挤人的可怖程度,在林子内部,隐约可见三五个人组成的队伍,在刷着僵尸。

    呵呵,好一派和谐景象啊。

    我在心里默念着,僵尸我来了,提着攻击+1的新手剑就冲进了僵尸林。系统赠送的新手衣服随风飞舞,我顿时信心爆棚,有点一代大侠的感觉了。

    啥?问我为什么买倚天剑不用上新手衣。就这一件衣裳,我可没裸奔的美好习惯。

    迎面走来了一只僵尸,浑身通红,脸部的腐肉,耷拉着一块一块的,左眼珠也掉出来了,只有一个眼眶,身上也是根根骨头漏在外面。

    妈呀,太恶心了。

    不过,没办法,为了金币为了mm,上了。

    我提着长剑,一送,—63。攻击不错,僵尸的血条以肉眼可见的长度,少了四分之一。太给力了,只要四剑,我就能干掉一个僵尸了。

    被我攻击,僵尸的属性也显示出来了。原来是二十一级的红僵尸。

    红僵尸也不是挨打不还手的主,伸出如脱水的鸡爪一样的双手,狠狠的给了我一下。

    —52,抽一下,胸口巨痛。

    月亮啊,我一共一百的血,这下我****了。该死的清风明月,不是说僵尸好杀吗,他怎么不告诉我僵尸的攻击这么高啊。

    当然也是怪我没玩过游戏,不知道怎么放僵尸的风筝,也没买红药。更不是弓箭手,可以利用环境弄死这只僵尸。

    看着僵尸剩下的最后一丝血,我无力的瘫倒在地。

    城内复活区。

    我拍拍身上的灰土,真tm天不待我啊,再给我一刀,我就能灭了那只僵尸,可惜啊,僵尸没杀成,自己倒挂了,这应该是我的游戏征程上一个巨大的污点了

    唉,丢人丢大发了。

    看看时间,三点钟不到,还早着呢,现在干什么去呢。

    僵尸是不能在去刷了,打不过,总不能继续去找死,然后把时间浪费在跑路上吧。还是去刷兔子吧,一刀一个,又安全又环保,还无公害。何乐而不为。

    “小兔子乖乖,快把经验拿来,我要过来……..”

    唱着这永恒的经典,我踏上了征战兔窝的道路,从此与兔子正式结下不解之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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