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
t7b1小说网 > 其他小说 > 娇气,但软饭硬吃[快穿] > 娇气,但软饭硬吃[快穿] 第108节
    远远的巷口骑来一匹骏马,停在魏琰他们前面不远处。

    飞鱼袍的男子翻身下马,还擒着一个瘦削的中年男人,正是水鹊最初见到的胡人一行当中唯一的中原人。

    飞鱼袍男子扭送着中年男人,因为不便行礼,就对魏琰低头道:“多谢小侯爷的良驹,助臣下抓住了从苏吴府来的反贼。”

    魏琰微一颔首,问道:“梁百户大人有功,另外几个胡人呢?”

    百户是飞鱼袍男子的官职,隶属拱卫司,领了皇命从京城赶到此地,来查苏吴府的吴王私联大襄胡人,企图通敌叛国谋反一案的。

    有了魏琰相助,接连一个月往返苏吴附近,果然让他们在苏吴府旁边的长州县,捉住了目前这个吴王的幕僚。

    梁百户额际冒出豆大的汗珠,膝头狠力一抵吴王幕僚,让他死鱼似的跪在地上不能动弹,才一拱手,“胡人奸滑,不见踪迹,部众还在全力搜寻。”

    魏琰冷冷应声:“嗯。”

    梁百户战战兢兢地抬眼,却见往日阎罗王似的魏琰,和一个玉面小郎君牵牵扯扯的,满腹疑惑地问道:“这位是……?”

    浑如刷漆的两眉一横,魏琰强行箍住水鹊的手,不让人掐他手臂,对着梁百户,还是自持冷肃地说:“此人有重大嫌疑……我要将他捉拿了,单独讯问。”

    水鹊眼睛瞪大了,不敢置信地望着他。

    【这下真真是小泥菩萨落难了。】监察者轻哂一声,看破不说破,隐晦道,【你使唤他背你过河,他巴不得,你信不信?】

    魏琰又被旁边的人掐了一把手臂,拧起眉。

    他才说他两句。

    怎么气性这么大的?

    水鹊认认真真的,慢吞吞一字一顿道:“什么嫌疑……你不要污蔑我。”

    魏琰想到这人平日里和领头的胡人来往密切,心一横,说道:“那你得同我回去说清楚了。”

    他架着人送到马背上,自己也利落地翻身上马,双手穿过去拉缰绳,轻轻松松地就把水鹊困在胸膛前了。

    第65章 嫌贫爱富的黑月光(14)

    魏琰也不待人出声,刚劲的小腿一夹马肚子,扯着缰绳,马便掉头疾驰。

    坊市这边刚刚发生火情,街巷拥挤,魏琰驱马从西南门出去,绕着外城的坌土驿道,转城西的方向去。

    他这马是吐谷浑使臣今年正月来朝觐时进献给皇帝的。

    圣上知道他好马,特地赏赐予他。

    是吐谷浑那边的青海骢马,雨鬣霜蹄,毛色白皑皑,又称作“白龙驹”,因为是朝觐进献,另有一层政治的意味在,说是价值千金也不为过。

    即便如此,还是叫比千金还要娇贵的小郎君吃了苦头。

    魏琰爱马,但是对马具没什么讲究,不像那些京中的高级官员,骑个马还讲究什么紫线座马鞍,从前跟着安远侯在北境戍边的时候,一有朔丹的游牧军民来侵扰,就是马背只简单披了层皮革也照样骑得。

    因此他这会儿用的马鞍,使用价值远远大于工艺价值,厚实,仿佛金石之坚。

    水鹊去揪他牵着缰绳的手臂,他那点力道,魏琰小臂上还绑了山文甲护臂,隔了层障碍,差点没发现水鹊的小动作。

    “你怎么了?”魏琰微低头去问。

    魏琰从前没想过会同别的人共乘一匹马,这马鞍是单人的,两头翘,中间平的地方坐人,两个人不是坐不下,就是挤得慌。

    魏琰都要往后坐到后鞍桥去了,水鹊还在不安稳地挪动着向后退,如坐针毡,正遭受无法忍受的折磨似的。

    小郎君后退着、后退着要一整个嵌他怀里去,魏琰这么微小的低头幅度,就能见到那截雪白的后颈,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香。

    他是洗澡都要用花瓣的吗?

    魏琰闻不出来是个什么香味,细细闷闷的,甜稠得将近叫他晕乎了,呼呼秋风也吹不散,反而因为水鹊坐在他前面,香味全顺着风往他鼻腔里钻了。

    前面的人还在艰难挪动,调试位置,细细弱弱的声音给风声盖住了,“疼……”

    魏琰的眉峰一挑,视线还盯着路面,但脊背微伏下来,偏着头凑到水鹊脸侧,“你方才说的什么?怎么猫叫似的?我没听……”

    “清”一字话音还没落地,水鹊直接咬他耳朵。

    这不是情人之间的咬耳朵,是实打实的泄愤。

    魏琰“唉哟”一声,他猝不及防地受到攻击,下意识蹬着马镫一夹马肚,白龙驹疾驰得更快了。

    这外城的路是用三层熟土坌实的,看着平整,但也比不上城里铺砖的坦途。

    白龙驹风驰电掣起来,马背更是突上突下地颠簸。

    水鹊顾不上去咬人耳朵了,他一松嘴,魏琰的耳朵上留了个牙印,隐隐有要破皮的迹象,但是好歹没有渗血。

    反倒是他自己,颠来簸去的,木制的马鞍硬邦邦,他穿的还是秋凉时分的长衫,料子还不够厚实,马鞍硌得他大腿生疼。

    顾不上难为情了,水鹊呜呜咽咽地说:“腿疼,我腿疼……”

    骑马压根没有和77一起看的古装剧那样有意思,也不像之前亲眼看到崔三他们骑马时的潇洒威风。

    为了防止木制马鞍直接接触磨坏了马背,马鞍底下还垫了鞍下毯,但那鞍下毯的料子也不知道是什么,马感受如何他不知道,但水鹊的小腿肚磨得麻麻痒痒的。

    魏琰也不知道给马鞍上再垫个柔软些的鞍上毯,水鹊感觉自己大腿可能磨破皮了。

    他不敢坐实,于是一路上就光顾着去踩魏琰蹬着马镫的脚,借力往后靠,嵌在人家身上虚虚坐着。

    小郎君浑身的肉好像全堆到大腿根和屁股了,软软绵绵地压着魏琰,香气又如梦似幻地扑鼻。

    魏琰反正是神魂恍惚了。

    不过他这次总算听清楚了水鹊低低切切地在说什么,百思不得其解,怎么就娇贵得腿疼了?

    他这也不是在行崎岖七回八转的山路啊?

    但听人好像声音呜咽着要哭了一般,魏琰紧张地问道:“之前伤到腿了?怎么骑马还腿疼?”

    他扯弄缰绳,放缓了白龙驹的移速,好在驿道下一个拐口,从城西门进去,穿了一条街巷,就是魏琰托崔父在长州县看好后新置办的宅子。

    三进的宅院,据说是前朝一个江南富商的宅子翻新的。

    气阔的石狮子口中衔珠,红漆广亮大门敞开着,院门内两个家僮见他回来了,有一个立刻上前迎接,另一个急急进屋中沏茶去。

    魏琰将白龙驹堪堪停好,腿一跨,翻身下马。

    他伸出手来想让水鹊借力下马,也是这时候才能观察清楚人到底哭没哭。

    哭倒是没哭,但反正表情和受了天大的委屈一般,眼尾垂垂的,隐约有点红了。

    看着是真的生气了,坐在马鞍上,居高临下的,一字一顿地谴责魏琰:“你这是虐、待、嫌、犯!”

    说完,自己委屈上了,嘟囔道:“何况我还不是嫌犯……你先是凭空污蔑我,还害我这么难受。”

    他腿根颤颤的,想踩着马鞍跨过来一条腿都难。

    魏琰终于反应过来了,不是水鹊之前就伤了腿,这副模样完全是因为和他一起骑马弄出来的。

    “这怎么就说是我虐待你了?我不是同你共骑的吗?”

    魏琰百思不得其故,他就没见过这么身娇肉贵的人,那马鞍虽说是木制,但好歹周体打磨光滑,一丁点刺也没有的,怎么还能骑得腿疼?

    他看水鹊下马抬腿维艰,生怕他纵身翻倒了,魏琰只好上前架着他下来。

    水鹊倒吸两口凉气,大庭广众的,他也不能去检查自己大腿,他怀疑真的破皮了。

    魏琰看他这么难受,寸步难移的样子,干脆穿过他膝弯底下,揽着人抱起来往宅院里走。

    按照大融的审讯程序来说,当然是应当恐吓、压迫嫌犯,逼迫人说出实情,往往是要直接捉拿下狱,在糟污黑暗的环境中审讯的。

    要是真这么做,小郎君一看到渗着水角落、角落还养了老鼠的牢狱,不得吓哭了?

    魏琰觉得自己真是昏了头了,就算不押送到县狱去,那也哪有人带嫌犯回府上,还好茶水好点心地供着的?

    水鹊喝了家僮沏的茶水,缓解了干巴巴的嘴唇。

    还捻了块碟子里的水晶皂儿,送进嘴里。

    一旁立着伺候的家僮,是安远侯府上的,几乎是从小跟着服侍安远侯世子魏琰,因此这次也一起跟着下江南这带来了。

    他瞳孔放大,小心翼翼地去观察两个人的情状。

    那漂亮的郎君,从世子的白龙驹上抱下来的,似乎是伤了哪儿走不得路。

    世子一副千依百顺的样子,又是叫人沏茶又是叫厨房送糕点来的,耳朵还留了个牙印,看起来当时情状激烈。

    家僮瞳孔地震。

    这、这回头要不要禀告侯爷啊?

    难为世子殿下这么多年和旁的姑娘一句话都不说,藏得这么好,原来是喜好郎君……

    魏琰眉头锁紧,解都解不开,“你现在能同我说实情了吧?”

    他让家僮去取纸笔墨来。

    水鹊摇头,“不成。”

    他好歹还记得有人在梅家食铺等自己。

    魏琰一时半会儿肯定不会送他回去,也不知道这人要审自己多久。

    水鹊使唤道:“你叫人去梅家食铺,找到一个叫齐朝槿的,同他说明清楚,不然人家一直在等我。”

    外头都是傍晚了,暮色沉沉,齐朝槿从城北书画铺出来,要是去梅家食铺去得早,找不到他人影是要急死了。

    水鹊再补充,“你别同人家说我遇到酒楼走火了,也不要说我是什么嫌犯受你审讯一类的话……齐郎听见了得担心死我。”

    说不定今晚都得担心他担心得睡不着了。

    魏琰眉头更紧,“那我怎么说?”

    水鹊扣扣手指,凉凉地抬眼看他一眼,他对这个先让自己摔了屁股墩儿,还让自己腿疼的人没什么好脾气,于是道:“你笨啊?你就说……是我朋友,我在你这吃吃晚饭。”

    “你不会晚饭后还扣留我不让我回去吧?”他警觉地问。

    魏琰故作冷肃地威胁:“那要看你肯不肯老实交代了。”

    知会了一个家僮去梅家食铺传讯,前头他让去取金疮药和笔墨纸砚的家僮进来了。

    魏琰屏退了内院厢房的下人。

    只留他同水鹊两人。

    “你可别再说我虐待嫌犯。”魏琰把金疮药的瓷瓶递给他,努嘴,“诺,军中用的金疮药,就是深可见骨的伤口,撒上了也能立即凝血。”